服務說明∣無殼蝸牛
 
合併戶分戶賣 水管仍共用 寄給朋友寄給朋友  友善列印友善列印
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2004/12/14

黃姓夫婦生平第1次買房子,卻發生與鄰居共用水管的情況。他們與賣方和仲介糾纏近1個月,仍然無法對修繕達成共識,而原有的管線配置,更成了羅生門。專家認為,賣方須付最大的責任,負責修繕。而仲介業者也應盡責居中協調。

台北縣黃姓夫婦委託信義房屋中和積穗店購買中古屋,9月27日交屋。11月2日,黃先生請水電工人安裝儲水式電熱水器,當天晚上卻發現熱水器水溫一直保持在攝氏29度,無法升高,而且客廳地板發熱。經檢查水表後,赫然發現水管與住隔壁的前屋主互通。

施工方式意見歧

「我家的水流到隔壁家去,叫我們怎麼居住?」對方所使用的熱水全由黃先生供應,經由地板下的管線送到隔壁。直至11月初前屋主搬離,新住戶也發現管線切割不清。「信義的廣告還說他們『每39分鐘,為兩家人找到幸福,』但我們家一點都不幸福。」黃太太譏諷地說。

黃太太說,前屋主買下這戶雙併屋(合併戶),水電互通,屋主日前出售時,才將牆壁補回,恢復原狀,分兩戶賣出。她購買前曾就此詢問信義的業務員蔡宗翰,當時蔡保證水電已切割。但原來前屋主根本沒有完整處理。

黃先生向信義反映,業者找水電工人做了3次測試後,確定房屋冷熱水管切割不清,並承諾會要求前屋主處理。但黃姓夫婦認為,信義賣屋前未調查清楚,才發生目前的情況,「我們只希望房屋能恢復原狀,不知道何時才結束這場夢魘?」而反映後已將近1個月,雙方仍然在修繕的問題打轉。

黃姓夫婦主張必須把水管挖出,才能徹底切割,但前屋主認為破壞愈少愈好,雙方竟見分歧。黃太太哽咽地說,「原本訂好送來的家具,也因此暫緩,我的信用也快破產了。」

屋主強調也受害

前屋主孫小姐表示願意負責修繕。她解釋,4年多前向捷年建設購屋時,她只在水管上多加了一個水閥,「其他管線完全沒有做過更動。」因此交屋給黃先生夫婦時,「並不清楚原來管線配置那麼複雜。」孫小姐強調,她也是受害者,被捷年建設騙了4年。

但是記者向捷年建設查證時,對方完全不認同孫的說法。捷年表示,4年前把這戶雙併屋賣給孫小姐,而且點交手續完整,按照原始的水電配置圖,兩戶是獨立水管,並非現今的情形。捷年反駁,「她(孫小姐)住了4年多,怎麼會不清楚水管的流向?」

信義房屋中和積穗店店長林橫昌說,孫小姐委託時,該店對於管線的異狀完全不知情。目前買賣雙方對水管切割的施工工法仍未達成共識。信義房屋總公司了解後則表示,將儘快協助黃先生夫婦處理,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,讓雙方滿意。

報你知

土地謄本可查異動

買雙併屋或合併屋,消費者必須注意3個地方:基地座落、公共設施和車位。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表示,有些合併屋合併後,會改變其登記的基地座落範圍,消費者可從土地登記簿謄本的標示簿中看出是否為合併屋。

此外,公共設施和車位也有可能因房屋合併而有所異動,這方面則可請專業代書代為檢查。

評評理

交易未滿半年 屋主應擔責

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王進祥指出,黃先生夫婦購買此屋未超過6個月,賣方依法必須負瑕疵擔保責任,而仲介業者除了要履行完全交屋責任,交付無瑕疵的房屋外,也要負責協調。

王進祥說,黃先生遇到的情況很罕見,即使是仲介業者也未必能發現,所以屋主仍要負最大的責任。

他同時建議消費者,日後購買合併或雙併的房屋時,應請專業的水電人員檢查屋內管線,確保分割清楚。
寄給朋友寄給朋友  友善列印友善列印

廣告刊登∣服務說明∣無殼蝸牛
 
無殼蝸牛 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2004-2006 e-home All Rights Reserved